日前,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,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对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、副主任杨晓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经查,杨晓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违规接受宴请; 违反廉洁纪律,收受他人财物; 违反工作纪律,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,为他人承接工程提供帮助。滥用职权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,涉嫌滥用职权罪。
杨晓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违背党的宗旨,纪律和法律意识淡薄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并涉嫌违法犯罪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市纪委常委会、市监委委员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,决定给予杨晓蓓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。
杨晓蓓简历
杨晓蓓,男,汉族,1963年3月2日出生,江苏南京人,本科学历,1981年9月参加工作,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09年1月从部队转业任南昌市国资委党委委员、副主任。